環境議題已經是全球性、全國性議題有一段時間了,但是在過去二十的環境運動下,台灣社會在面對環境議題所展現的大體氛圍似乎沒有得到根本性的改變,而在觀念上將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二元對立的現象,也依然存在。這種令人憂慮的現象,可以從新近的發展上很容易的得到印證。

    從三月日本爆發核災到今天,短短幾個月內,經歷了核能問題的爭議、浮濫徵收土地問題的延燒,到水資源與國光石化抗爭等涉及國土、環境的重大事件,社會上也因而充滿各種論述。然而在這些說法中,有一個值得一提的典型論述,那就是可以看到工業界人士說國光事件的結果是在打壓產業;而這個社會跟輿論界又有去處理這些論述與環保團體論述間何者較為合理嗎?

 

    這個疑問的提出在於,社會與輿論界(尤其是新聞媒體)對不同論述的評論與反應,其實是社會(環境)教育的一環,而社會上對不同論述的選擇,正顯示這個社會是否有能力真正面對環境與經濟議題,以及社會共識形成的過程。

 

    就上面所舉的例子來說,論者顯然將石化業與產業畫上等號,也未將國光石化設於大城濕地的開發以及營運環境成本計入;也就是,國光開發案的思維模式是把環境元素屏除在其經濟、財務評估之外,這正是典型的環境、經濟二元對立論述,也是把環境當成公共財,要舉國上下共同分攤環境成本的。其實,人人都活在[環境]裡,因此人類的經濟行為正是環境利用行為之一,故兩者是不可能截然分離的,也因此經濟利益的追求只能建立在合理的環境資源利用上。從這個觀點來看,上面所舉的說法是欠缺環境認知、環境道德的表現,顯現出純粹只就可見金錢利益為基礎,並以之為唯一或最重要之價值選擇。

 

    這種價值選擇顯現出社會責任感的欠缺,就環境保護的立場而言固然有其可非議之處,但就社會教育及社會價值抉擇來說,這樣的意見,不管贊不贊同,在它被提出之際,都須要被官方及新聞媒體拿來跟環保價值為核心的論述充分予以討論或評論,否則這樣只是放給雙方各說各話,觀念、價值衝突矛盾依舊,容易流於意氣、立場之爭。又如何能做好社會教育,更遑論環境認知的提升。

 

    原則上,一個民主社會中,因為多元價值而衍生各種不同意見是正常情形,但是,一個社會(尤其是輿論)仍必須做出選擇與決定;也就是,意見可以多元,但是每種意見都必須被評論與處理,才能在一個民主社會裡形成合理、有意義的共識,也才能與時俱進,在環境與經濟的議題討論上自亦如是。

 

    環境保護是一種公共道德,因而並非只是科學或是數據顯示的知識面相而已,更重要的其實是社會及其內個體在環境認知上的價值認同,這是環境教育必須迫切加強的部分;而且這不能只針對新生世代,而必須是一種全社會性的教育。因此,環境教育不是單純環境知識的傳輸,而更須要透過社會普遍合理討論的機會,形塑社會在環境議題上價值觀的共識;這樣的環境教育才能真正扎根人心,也因此不能僅靠教學性質之組織與活動,而是連同政府與商業媒體都應該被要求成為環境教育中不可缺席的一環,而這正是未來環境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本文原載於台灣立報2011.07.24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9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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